李梅樹
1902 年出生,台北三峽 鎮人。自小喜歡美術和音樂,年少時適逢鎮上重修祖師廟,他被修廟畫師熟練的技巧所吸引,加上喜歡閱讀三國、水滸等通俗小說並隨興鉤畫故事中的人物,因而嚮往成為一位畫家。
李梅樹讀了兩年農產實業科與國語學 校師範部,後任教於瑞芳公學校,利用課 餘時間和石川欽一郎習畫,當得知黃土水的雕刻入選「帝展」,更促使李梅樹學畫的決心。以一幅三十號的油畫「靜物」入選第一屆臺展。次年又以三峽「後街」的風景油畫入選第二屆臺展。這兩次入選, 使家人確信他的稟賦及志向, 使他得以赴日作進一步的研究。1928 年赴日習畫,考入東京美術學校,受教於藤島武二等名師門下。
東美四年級,以一幅「自畫像」入選第七屆臺展特選獎。昭和十年 (1935),以「休息之女」獲臺展特選第一席,獲頒「臺灣總督獎」。 昭和十一年 (1936),「納涼之女」獲第十屆臺展特選,並被推薦為免審查。數度獲選臺展後,為進一步印證自己的畫藝,於昭和十四年 (1939 ) 再度赴日,租了一間畫室,專心地準備參加帝展 ( 日本帝國美術學院美術展覽會 ),同年以「紅衣」入選帝展(這時已改稱文展)。次年,又以「花與女」入選與帝展同性質的「紀元二千六百年奉祝展」。 但在昭和十六年 (1941),他滿懷信心再度赴日,欲突破三次入選帝展,取得無鑑查資格。因此時太平洋戰事爆發,使他取消赴日計畫,而失去進階「無鑑查」資格的機會。
學成返國,除了從事繪畫工作,1934 年也與楊三郎等人創組「台陽美術協會」。戰後歷任三峽農會理事、台北縣議員等職務,1964 年任教於文化大學美術系與國立藝專美術系,直至退休。
在李梅樹的繪畫生涯中,雖然抽出部分時間從事政治、經濟的工作,但他終生堅持自己的目標,不論外界的反應是什麼,始終畫自己的畫。重建清水祖師廟時也是盡心盡力,舉凡這座廟的設計、考證到監工、用料都親自規劃,耗盡心思、不計個人的奉獻。這是李梅樹將生活和藝術的美相結合,繁榮地方並引領民眾去親身體驗的一件社會功德。
李梅樹的畫風細膩,其風格轉變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,但其中一致可見的是他的努力與真情。不論其對人物或風景的描述,均見全然的投入。這也是他留給人們深刻懷想的藝術家生命的本質呈現。